条款范本
条约库里的全部条款。起草时可以逐条勾选,也可以自己写。
基本约束 9 不可取消
缔约各方确认:一切足以定位、指认、还原或推断一方真实身份的信息,均为本条约所称之「盒」,包括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、住所、工作单位、社交账号、相片、声音、行踪、消费记录,以及任何可被串联使用的碎片。盒不必完整,一片碎片亦为一盒。
缔约各方在缔约之前已相互知悉的那部分信息,同样构成本条约所称之盒。它不是「早就知道的」,它是「同样受保护的」。
缔约之目的仅有一项:使各方不得将对方之盒向第三方扩散。
本条约不调整缔约各方之间的信息往来。各方相互分享、交换、讨论、共同参与的一切内容,均不在本条约范围之内;缔约方彼此之间不因本条约而产生任何保密义务。换言之:你们之间的事,你们自己管;这份条约只管「往外说」。
非经盒之持有人明示同意,缔约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扩散对方的盒,包括但不限于口述、转述、转发、截图、转存、收录、暗示,以及在酒后、梦话与匿名账号中为之。
前项所称「第三方」,包括共同好友、亲属、同事、群聊中的其他成员,以及任何尚未在场之人。
当第三方问及对方的盒时,缔约方应保持外交辞令,可答「不知道」「不太熟」「你问别人」。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停顿、微笑、眼神飘忽或「嗯……」完成实质确认。
盒不得被交易。不得以盒换盒、以盒换信息、以盒换人情、以盒换流量、以盒换一杯奶茶。盒不是货币,缔约方之间不存在盒的汇率。
缔约方应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,防止盒外泄至第三方,包括但不限于:不将对方信息存于共享文档、不置于公开相册、不导入通讯录后同步至云端、不在群聊中粘贴含对方信息的聊天记录。
下列情形不视为向第三方扩散:(一)法律明文要求;(二)为保护生命安全所必需;(三)盒之持有人已自行公开(俗称「自盒」)。
适用例外情形之一方,应在事后七十二小时内向对方通报。
本条约自全体缔约方签署完毕之日起生效,直至约定期限届满或依约定终止。条约之终止,不构成对外扩散义务之免除。
本条约项下各缔约方之间的义务彼此独立。某两个缔约方之间的谅解、例外或违约,不影响其余各方原本享有的保护,也不构成对扩散他人之盒的许可。
任一方不得以「别人也说过」为由,主张自己的扩散行为已被默示同意。同意须明示。
附加条款 17 起草时逐条勾选
在完成必要的模糊化处理(打码、变声、剪影)之前提下,允许使用对方的肖像、声音与口头禅制作表情包,并在缔约各方共同所在的群聊中流通。超出该群即失效。
允许在第三方场合以「我一个朋友」指代对方,但不得附加任何可被反向搜索的限定词(例如「我一个在XX上班的朋友」)。
缔约方在血液酒精含量明显超标状态下所述之内容,不视为故意向第三方扩散,但应于清醒后二十四小时内向对方道歉,并请一顿饭。
允许向直系亲属提及对方的存在与大致情况,信息层级仅限于「平安」「在上班」「人挺好的」三档。
在有必要说明关系性质时,允许向现任说明与对方的关系类型,但不得展开细节、不得评价、不得比较。
允许多方缔约时,在缔约各方共同所在的群聊中直呼对方昵称进行日常沟通。该群之外的一切场合,本条不适用;群内成员亦不得将群内信息带出该群。
允许在工作、面试、自我介绍等场合引用对方的成就与头衔,但需事先告知,且不得夸大至明显离谱的程度。
任何一次无意的口头提及,可在二十四小时内宣布撤回。撤回后,目击者有义务配合遗忘;如遗忘失败,参见本条约惩罚措施部分。
允许对方查看本人的外卖收货地址、常用收货点与骑手评价。此系本人自愿之部分开盒,不视为侵权,亦不构成对本条约其余条款之豁免。
允许公开互相关注、点赞、评论并 @ 对方。本条不构成对住址、单位等核心信息之扩散,亦不构成对其他第三方扩散行为的许可。
在双方约定之纪念日,允许发布合影(须对照片中第三方人脸打码)并配文,配文不超过三十字。
本条约任何形式的终止,均不影响对外保密义务之继续。盒之保质期,长于友谊。
任何一方有权无需理由退出本条约,但应在七十二小时内通知其他缔约方。退约不等于翻脸,亦不等于解除对其他各方之盒的沉默义务。
当被追问而难以作答时,允许使用以下标准话术:「啊?」「是吗」「不知道诶」「你听谁说的」。使用本条款不构成欺骗。
多方缔约可在缔约各方共同所在的群聊中发起并完成。缔约过程、条约名称与缔约方名单对该群成员可见,不构成扩散;但群成员负有同样的沉默义务,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群外转述条约内容或缔约方信息。
允许在缔约各方共同参与的社交圈子里,以「朋友」「一起玩的」之类似是而非的说法指代彼此,不涉及姓名、单位、住址等具体信息。
多方共同在场时,任一方不得以「他当时也没反对」为由,推定他人的盒已被默示授权披露。同意须明示,沉默只是沉默。
惩罚措施 13 也可自填
请对方一杯大杯奶茶,去冰,加料自选,当场兑现,不得以「下次」抵扣。
在双方共同在场的场合,以不小于正常音量朗读本条约全文,须录像为证。
连续七日担任对方之晨间闹钟,误差不得超过五分钟,被按掉须立刻重拨。
连续三日发布对方指定之文案,不得设置分组可见,不得删除,不得附加任何说明。
请对方吃一顿饭,餐厅由对方指定。
当场表演一个节目,时长不少于九十秒。不得以「我什么都不会」为由拒绝。
为对方撰写不少于三百字之赞美文,发布至双方共同所在之群聊,须真情实感,不得复制粘贴网络文案。
在对方指定之游戏中担任一周免费辅助,随叫随到,不得挂机,不得抱怨。
允许对方在自己任意一条社交动态下留言「我错了」,且本人不得删除该条留言。
自违约之日起一年内,对方提出之合理请求,不得连续三次拒绝。
赔偿等值物品,由对方指定。
违约方须无条件接受对方新提出之三条附加条款,且不得讨价还价。
在缔约各方共同所在的群聊中发布道歉一条并 @ 被违约方,不得撤回、不得删除、不得设置分组可见。
适用范围:通用 · 仅双人 · 仅多人
写在最后
这份条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,也不打算有。它的全部价值在于:当你把链接甩给对方、对方真的逐条勾完然后签下名字的那一刻,你们之间多了一点点郑重其事的好笑。
如果你真的需要法律保护,请去找律师,而不是来找我们。